2020年11月19日,濰坊市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收到的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tǒng)不合格檢驗報告對山東哈趣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實,該公司生產的“竹林雞”(生產日期為2020-08-25)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GB 272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公司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guī)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竹林雞15箱;2.沒收違法所得486.5元;3.罰款61000元。罰沒款共計6148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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