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8日,丹麥發(fā)布第10153號政府公報,即新版食品微生物標準指南,該指南描述了如何在食品生產中使用微生物標準規(guī)則、微生物質量的其他要求、微生物標準抽樣計劃、即食食品中李斯特菌的微生物標準等,主要內容如下:
?。?)必須根據產品是否為即食食品,將其產品歸入《微生物法規(guī)》中的各種食品類別。從第三國進口食品的公司必須在檢查中記錄微生物標準是否符合要求等;
?。?)生產干制嬰兒配方奶粉或供 6 個月以下嬰兒食用的特殊醫(yī)用干制食品的企業(yè),如果可能存在克羅諾斯菌屬的風險,則必須監(jiān)測加工區(qū)和設備中是否存在大腸桿菌,并將此作為采樣計劃的一部分等;
(3)肉類產品必須在包裝上注明向消費者提供產品必須經過徹底熱處理的信息,丹麥進口商和其他食品公司必須要求其外國供應商確保所有批次的準備在丹麥銷售的新鮮雞肉和碎雞肉在從原產國發(fā)貨前都經過檢測,不含沙門氏菌等;
?。?)該指南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2022 年 6 月 30 日發(fā)布的第 9774 號指南(即原食品微生物標準)被廢除。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retsinformation.dk/eli/retsinfo/2024/1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