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標法圈之前介紹了中國、歐盟、美國、澳新和加拿大的轉基因食品監(jiān)管及標識要求。本文將繼續(xù)為大家介紹東南亞國家對轉基因食品的監(jiān)管及標識要求,包括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其中只有馬來西亞對轉基因食品有標簽標識要求,菲律賓和新加坡對轉基因食品沒有標簽標識相關要求。
1.馬來西亞
1.1 馬來西亞轉基因食品監(jiān)管
馬來西亞生物安全部負責轉基因食品的評估及批準,其網站公布了經過批準授權的轉基因食品清單共38種,涉及馬鈴薯、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等多個品種。生物安全部下設國家生物安全委員會,任何人進行轉基因生物及產品的任何釋放活動或進口轉基因生物及產品,都必須向國家生物安全委員會提交申請,并由國家生物安全委員會進行評估、批準。所有要進口的轉基因產品必須獲得國家生物安全委員會(NBB)的批準。
在馬來西亞,通過實施《 2007年生物安全法》對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管理,以確保含有轉基因生物的食品和產品安全食用。
1.2 馬來西亞轉基因食品標簽標識要求
《馬來西亞食品條例》規(guī)定,轉基因食品和食品原料應按如下方式標示:
對于含有單個原料的食品,并且含有轉基因生物或其成分,應在主要展示版面食品名稱緊鄰的位置標示“genetically modified (原料名稱)”;
用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或用含有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成份的產品加工制成的產品,但最終銷售產品中已不再含有轉基因成分的單原料產品,應在主要展示版面食品名稱緊鄰的位置標示“produced from genetically modified (name of the ingredient)”。
含有多種原料的食品,并且含有轉基因生物或其成分,應在主要展示版面食品名稱緊鄰的位置標示“contains genetically modified ingredient”,還應在配料表上該原料之后標示“genetically modified (原料名稱)”;
用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或用含有農業(yè)轉基因生物成分的產品加工制成的產品,但最終銷售產品中已不再含有轉基因成分的多原料產品,應在主要展示版面食品名稱緊鄰的位置標示“contains genetically modified ingredient”,還應在配料表上該原料之后標示“produced from genetically modified (name of the ingredient)”。
以上標識字體不小于10號(10號字體大小參考word中的10號字體)。
2.菲律賓轉基因食品監(jiān)管
菲律賓是亞洲首個批準轉基因作物商業(yè)化種植的國家。菲律賓于2016年3月份,批準了一系列新的轉基因生物法規(guī)。新規(guī)定提高了種植、進口、商業(yè)化轉基因產品審批流程的透明度,包括強化對于風險評估以及相關地方政府的監(jiān)管力度。菲律賓國家生物安全委員會(NCBP)制定了關于生物安全的國家政策和準則,確定和評價涉及進行轉基因試驗或引進外來物種或遺傳改進生物方面的潛在風險。同時,國家生物安全委員會(NCBP)負責協(xié)調機構間和多部門共同制定生物安全政策,促進菲律賓的生物安全,協(xié)調有關部門在這方面的工作。
目前已經批準的有玉米、大豆的多個品種,另有多達幾十個品種已提交申請,正在等待批準中。
3.新加坡轉基因食品監(jiān)管
新加坡轉基因顧問委員會(GMAC)負責對轉基因食品進行安全性評估并為政府批準轉基因食品提供建議。GMAC完成評估并批準申請后,新加坡食品局(SFA)將考慮GMAC的建議,并對轉基因作物進行進一步的安全評估。希望以食品或食品成分的形式申請進口轉基因作物的進口商,必須在進口前向轉基因顧問委員會提交申請,以進行安全性評估。新加坡通過在其實驗室中進行定期測試來監(jiān)控市場上轉基因食品的存在。
目前新加坡已經批準的轉基因作物包括玉米、大豆、馬鈴薯、甜菜、棉花等多個品種。
結語
在轉基因食品作物被允許商業(yè)化種植并供人類食用之前,必須經過多年的嚴格的風險評估。只有當風險評估表明轉基因食品作物與傳統(tǒng)作物在本質上是等同的,并且對人類食用是安全的,它才會被允許商業(yè)化種植。由此經批準的轉基因作物制成的食品也同樣是安全的。與此同時,轉基因食品標簽卻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到目前為止,國際上尚未達成共識,有一些國家不接受轉基因食品標簽的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轉基因食品標簽并不是為了食品安全,而是為消費者提供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