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達黎加國會民族解放黨(PLN)議員瑪麗亞·何塞·科拉萊斯(María José Corrales)近日提出了一項旨在規(guī)范食品和非酒精飲料營養(yǎng)成分標簽的新法案。
哥斯達黎加網(wǎng)站“aDiarioCR.com”7月5日報道,按上述法案,哥斯達黎加市場中面向最終消費者銷售的食品,無論國產或進口,都必須帶有營養(yǎng)成分表,并以“明顯、易于理解”的方式,就所含有的“過量攝入可能危害健康”的成分(鈉、糖、脂肪等)給出警告。
軟飲料(非酒精飲料)部分,生產商、分銷商和進口商將必須在產品包裝上,按照含量占比由高至低的順序注明成分信息,其中包括各類添加劑和防腐劑。
法案規(guī)定,哥斯達黎加衛(wèi)生部(MINSA)將負責擬定營養(yǎng)成分表的大小、形狀、顏色和內容,并針對每樣產品確定單位重量、體積或消費量中,含有多少卡路里、脂肪、糖、鈉,會對健康造成損害,從而制定“高熱量”、“高鈉”、“高脂肪”和“高糖”標準。
加工食品應避免含有添加劑或攝入過量可引發(fā)健康問題的其他成分,廠家和分銷商不得在其產品的真正營養(yǎng)價值方面誤導消費者。公共教育部(MEP)應倡導健康的飲食習慣,提高公眾對于以上“四高”的防范意識。另外,禁止在幼兒園、小學和中學校園中銷售和宣傳含有飽和脂肪等有害成分的產品。
在懲戒方面,若觸犯以上任意一條規(guī)定,違者將被處以金額等同于基本月工資3至6倍的罰款,所得罰款將用于政府開展促進健康飲食和生活方式的公益宣傳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