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jù)《食品法典》、《食品添加劑法典》畜產品合并和編號體系的修改,修改《健康功能食品法典》相關內容。
2.增加維生素A、維生素D、維生素E的每日攝入量單位。
3.變更氨基葡萄糖的每日攝入量。
4.刪除維生素C原料名稱中重復的標準規(guī)格內容(蘇糖酸2%以下)。
5.設定月見草種子提取物的殘留溶劑試驗法。
6.修改藤黃果提取物和金盞花提取物的功能性內容。
7.修改煙酸、維生素C試驗法中的誤寫,修改氨基葡萄糖、低聚果糖、脂肪酸等8種健康功能食品原料的試驗法,刪除10-HDA子實體或菌絲體的含量及確認、酵母數(shù)、 α-淀粉酶及蛋白酶的試驗法。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至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