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下的社會經(jīng)濟分析委員會(SEAC)和風險評估委員會(RAC)分別召開全體會議,形成了多項決定。其中,RAC與SEAC一致采納了波蘭關于甲醇限制的提案,并不同程度上同意三氧化鉻的使用授權申請草案。此外, SEAC還通過了限制D4,D5的征求意見稿。
甲醇限制提案通過
SEAC采納了來自波蘭的提議,限制擋風玻璃洗滌液和變性乙醇中的甲醇濃度。繼SEAC于2015年12月發(fā)布甲醇限制的征求意見稿后,共收到四條反饋意見。SEAC綜合考慮這些意見后,對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內(nèi)容進行了修訂,并就某些意見進行了解釋說明。SEAC認為,如果將甲醇限制的范圍和條件修改為:1)包括更低的濃度限值及2)不包括變性乙醇,那么該征求意見稿中的限制提議是在綜合考慮社會經(jīng)濟效益與成本后最適合歐盟的一項措施,用來應對已知風險。
D4和D5限制征求意見稿
SEAC通過了英國關于限制八甲基環(huán)四硅氧烷(D4)和十甲基環(huán)五硅氧烷(D5)投放市場的征求意見稿。SEAC認為該征求意見稿中的限制提議是在綜合考慮社會經(jīng)濟效益與成本后最適合歐盟的一項措施,用來應對已知風險。
在歐洲,D4和D5為高噸位物質(zhì),直接用于個人護理產(chǎn)品、化妝品、清潔用品等,用途廣泛。成員國委員會一致認為D4是具有環(huán)境持久性,生物蓄積性和毒性(PBT)的物質(zhì),D5是具有高度持久性和蓄積性(vPvB)的物質(zhì)。因此,這兩種物質(zhì)容易在環(huán)境中蓄積,帶來無法預測的長期不可逆風險。該提案旨在限制個人護理產(chǎn)品中D4和D5的使用或處理,其間往往會用到水。例如,沐浴露,剃須泡沫和洗發(fā)水等。歐盟境內(nèi)水生環(huán)境中的這些物質(zhì)主要來自上述用途。
SEAC將于2016年3月發(fā)布意見草案的公眾咨詢,為期60天,并計劃于2016年6月發(fā)布最終決議。
三氧化鉻使用授權申請
SEAC通過了關于將三氧化鉻用于功能電鍍、裝飾性功能電鍍、刻蝕以及錫鋼鈍化的四項授權申請草案。
RAC同意將三氧化鉻用于功能電鍍,裝飾性功能電鍍及刻蝕的三項授權申請草案。
此外,在2015年11月的提交窗口期間,SEAC共計收到27份使用授權申請,涉及鉻(Ⅵ)化合物,砷酸, 1,2-二氯乙烷(EDC)、雙(2-甲氧基乙基) 醚(二甘醇二甲醚)等物質(zhì)。此次會議期間,SEAC就其中的一些關鍵問題進行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