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9日,挪威法律公報消息,挪威修訂《動物食品中獸藥殘留限量的實施細則》,自發(fā)布之日起立即生效。主要修訂內(nèi)容如下:
活性物質(zhì) |
動物種類 |
最大殘留限量MRL |
目標(biāo)組織 |
與修訂前相比的區(qū)別 |
酮洛芬Ketoprofen |
牛、豬、馬科動物 |
無限量要求 |
不適用 |
無區(qū)別 |
家禽 |
10 μg/kg 30 μg/kg 10 μg/kg 10 μg/kg |
肌肉 自然比例的皮膚和脂肪 肝臟 腎臟 |
修訂前無該類別的限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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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醚柳胺Rafoxanid |
除綿羊外的所有反芻動物 |
30 μg/kg 30 μg/kg 10 μg/kg 40 μg/kg 10 μg/kg |
肌肉 脂肪 肝臟 腎臟 牛奶 |
修訂前備注不得用于產(chǎn)奶供人食用的動物,其他四類產(chǎn)品的限量無區(qū)別 |
綿羊 |
100μg/kg 250μg/kg 150μg/kg 150μg/kg 10 μg/kg |
肌肉 脂肪 肝臟 腎臟 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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吡喹酮Praziquantel |
所有反芻動物,牛、馬科動物除外 |
無限量要求 |
不適用 |
修訂前僅適用于綿羊和馬科動物,且無限量要求 |
魚 |
20 μg/kg |
自然比例的皮膚和脂肪 |
更多詳情參見:https://lovdata.no/dokument/LTI/forskrift/2024-04-2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