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南非農業(yè)、土地改革和農村發(fā)展部通過官方公報發(fā)布《乳品生產商注冊、記錄和報告的法定措施》,該法定措施由乳品生產者組織這一非營利組織實施和管理。主要內容:
?。?)法定措施規(guī)定了乳品的定義為牛、山羊或綿羊分泌的乳汁;
?。?)該措施適用于擬在南非國內銷售的乳品;
(3)所有乳品的生產商包括出口國的生產商應在乳品生產者組織注冊,并于每年10月31日后的15天內提交一次申報表,申報表應包括生產商名稱、聯系方式、奶牛數量、產奶升數等內容;
?。?)注冊申請應在措施實施后30天內作出,如果在該措施開始日期后成為生產商,則在成為生產商后30天內作出注冊申請。該法定措施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實施期限為4年。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gov.za/sites/default/files/gcis_document/202402/50106reg11667proc4358.pdf ;https://www.gov.za/sites/default/files/gcis_document/202402/50106reg11667proc435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