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自2005年開始,由網(wǎng)友GIGI提議,食品伙伴網(wǎng)主辦的《食品人看食品事——食品行業(yè)十大熱門詞匯》評選活動,在食品論壇網(wǎng)友及行業(yè)朋友的大力支持下已成功舉辦16屆?;顒颖?ldquo;匯聚行業(yè)熱點,把握行業(yè)方向”的主旨,通過對熱點事件的關注,督促行業(yè)不斷前行。活動分為網(wǎng)友推薦、網(wǎng)絡投票、網(wǎng)友點評、揭曉總結4個階段。
2021年,新修訂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以下稱2021版GB 2763)正式發(fā)布并實施。
2021年3月,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農業(yè)農村部和市場監(jiān)管總局聯(lián)合公告,發(fā)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21)。該標準代替了GB 2763-2019,于2021年9月3日起正式實施。
2021版GB 2763規(guī)定了2,4-滴等564種農藥在376種(類)食品中10092項殘留限量標準。2021版GB 2763標準的主要變化如下:
一是新增部分農藥殘留限量2985項。與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的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數(shù)量增加2985項。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費的重點農產品的限量標準數(shù)量增長明顯,分別增加了960項和615項,占新增限量總數(shù)的32.2%和20.6%,兩類限量總數(shù)分別占2021版GB 2763食品限量總數(shù)的32.0%和24.5%。
二是修訂農藥殘留限量194項。由于實施禁限用管理政策、獲得新的農藥登記殘留試驗數(shù)據(jù)或規(guī)范統(tǒng)一殘留物定義等原因,基于膳食風險評估結果,對2,4-滴等46種農藥在玉米等106種(類)食品中194項殘留限量標準進行了修訂。同時,由于推薦增補了配套農藥殘留檢測方法,將2甲4氯(鈉)等17種農藥的176項限量由臨時限量修改為正式限量;由于缺乏配套檢測方法,將噻草酮等3種農藥的19項限量由正式限量修改為臨時限量。需要重點關注的是,此次制修訂涉及的胺苯磺隆等7種禁用農藥和毒死蜱等9種限用農藥,均按照檢測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設定限量值,實現(xiàn)了對相應禁限用范圍食品種類的全覆蓋。
三是新增農藥品種81種。與2019版GB 2763相比,2021版GB 2763 新增了81種農藥,相應增加限量標準1343項。其中,42種農藥已在我國批準登記,39種農藥尚未在我國取得登記。
四是修訂部分農藥殘留物監(jiān)測定義和每日允許攝入量(ADI)。為保證膳食風險評估數(shù)據(jù)的科學性,參考FAO/WHO農藥殘留專家聯(lián)席會議(JMPR)評審結果,2021版GB 2763修訂了2,4-滴異辛酯、吡氟禾草靈和精吡氟禾草靈、氟噻草胺、甲基碘磺隆鈉鹽、井岡霉素、喹禾靈和精喹禾靈、螺蟲乙酯、氰霜唑、三唑醇、噻唑鋅等12種農藥殘留物監(jiān)測定義及表述,修訂了丁苯嗎啉、氟苯脲、喹禾靈和精喹禾靈等4種農藥每日允許攝入量(ADI)。
五是新增或修訂食品名稱。根據(jù)農產品商品形態(tài)、主要用途以及相關殘留限量制定等情況,2021版GB 2763修訂了規(guī)范性附錄A(食品類別及測定部位),增加了小麥全粉、黃花菜(干)、番茄干、馬鈴薯干、香瓜茄、柑橘肉(干)、蘋果干、茉莉花、蔞葉、馬郁蘭、夏香草、番茄醬、貝母(鮮)、貝母(干)、百合(干)、三七花(干)、哺乳動物脂肪(乳脂肪除外)、雞脂肪、鴨脂肪、鵝脂肪等20種食品名稱,修訂了小茴香、蓮子、人參、三七、白術、百合、元胡、石斛、黃花菜、菊花、漿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熱帶和亞熱帶類水果、羊肉、羊脂肪、羊乳等15種食品名稱,并將枸杞(干)的食品類別從干制水果調整為藥用植物的花及果實類。
六是調整部分配套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根據(jù)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制修訂情況,2021版GB 2763增加了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共7項農藥殘留檢測方法標準;由于檢測方法標準進行了修訂,對引用的2項檢測方法標準表述作了相應更新,即更新后的《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殘留量的檢測 氣相色譜法和氣相色譜-質譜/質譜法》(SN/T 0654)和《進出口植物性產品中氰草津、氟草隆、莠去津、敵稗、利谷隆殘留量檢驗方法 液相色譜-質譜/質譜法》(SN/T 1605);由于前處理要求使用危險化學品等原因,不再推薦《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殘留量的測定》(GB/T 5009.110)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苯酰胺類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GB 23200.72)等2項檢測方法標準。
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GB 2763先后發(fā)布了2012版、2014版、2016版、2018增補版、2019版、2021版,涵蓋的農藥從322種增加到564種,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從2293項增加到10092項,全面覆蓋了我國批準使用的農藥品種和主要植物源性農產品,完成了國務院批準的《加快完善我國農藥殘留標準體系的工作方案》規(guī)定的“十三五”末1萬項的目標任務,農藥品種和限量標準數(shù)量達到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相關標準的近2倍,標志著我國農藥殘留標準制定工作邁上新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