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近日,澳大利亞農業(yè)、水和環(huán)境部發(fā)布了進口食品通知-IFN 06-21《修訂部分進口食品的檢驗要求》,告知進口商,澳大利亞已經對《2019年進口食品控制令》進行了修訂,改變了部分風險食品的進口要求。食品伙伴網針對本次進口食品通知與大家分享相關重點信息。
一、背景介紹
澳大利亞農業(yè)、水和環(huán)境部會對進口到澳大利亞的食品是否符合澳大利亞對公共衛(wèi)生和安全的要求、是否符合澳大利亞的食品標準進行檢查。澳大利亞農業(yè)、水和環(huán)境部采取基于風險的方法來監(jiān)管進口食品,并與其他部門密切合作,監(jiān)測進入澳大利亞的食品。澳新食品標準局就進口食品是否對公眾健康構成潛在的中度或高度風險向澳大利亞農業(yè)、水和環(huán)境部提供建議。澳大利亞農業(yè)、水和環(huán)境部利用這些建議對《2019年進口食品控制令》中的食品進行分類,并通過進口食品檢驗計劃(IFIS)對進口食品實施適當的檢查和檢驗制度。根據IFIS,澳大利亞農業(yè)、水和環(huán)境部將食品分類為風險食品和監(jiān)視食品。風險食品是指經澳新食品標準局評估為對公眾健康構成中度至高度風險的食品,因此需要更嚴格的邊境管制。監(jiān)視食品被認為是對人類健康和安全構成低風險的食品。
二、修訂內容
澳大利亞對《2019年進口食品控制令》進行了修訂,以更新被列為風險食品的食品。其中卡瓦產品被列為風險食品,這與澳新食品標準局提供的風險建議一致。即食漿果和即食石榴均被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為新鮮或冷凍的產品,第二種為干燥的產品,這將使這些食品能夠根據其特點和伴隨的風險進行監(jiān)管。新鮮或冷凍的即食漿果和即食石榴需要有食品安全管理證書才能進口,干燥的即食漿果和即食石榴則沒有這一要求。另外,雙殼軟體動物和雙殼軟體動物產品必須有認可的外國政府證書的生效日期延長12個月,至2023年11月9日。下表為《2019年進口食品控制令》的修訂內容。
三、小結
澳大利亞修訂了部分風險食品的進口要求,預計將對我國的漿果、石榴和卡瓦產品等的出口貿易產生較大影響,請相關出口企業(yè)隨時關注新規(guī)變化,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避免貿易損失。另外,食品伙伴網也會關注后續(xù)的法規(guī)修訂動態(tài),給予出口企業(yè)及時的提醒和解析。
食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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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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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瓦(Piper methysticum)食品(卡瓦根,或由卡瓦根水懸浮液制成的卡瓦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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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為風險食品。
卡瓦的商業(yè)進口將被檢查以核實是否符合澳大利亞食品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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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食漿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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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為兩種類型:
(1)新鮮或冷凍的未殺菌的即食漿果;
(2)干燥的未殺菌的即食漿果。
新鮮或冷凍的未殺菌的即食漿果必須有食品安全管理證書,才能進口。這一要求將于2022年11月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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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食石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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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為兩種類型:
(1)新鮮或冷凍的未殺菌的即食石榴;
(2)干燥的未殺菌的即食石榴。
新鮮或冷凍的未殺菌的即食石榴必須有食品安全管理證書,才能進口。這一要求將于2022年11月9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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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殼類軟體動物和雙殼類軟體動物產品(高溫制成品并且貨架期穩(wěn)定的產品以及干制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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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運貨物必須有認可的外國政府證書的生效日期從2022年11月9日延長到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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