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臺灣地區(qū)“衛(wèi)福部食藥署”發(fā)布衛(wèi)授食字第1091302006號通知,修訂《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圍及限量暨規(guī)格標準》。本次修訂的部分內容為新增了番茄紅素在部分食品中的使用要求,具體如下:
食品添加劑類別 |
名稱 |
使用范圍及用量 |
使用限制 |
營養(yǎng)添加劑 |
番茄紅素 |
型態(tài)屬膠囊狀、錠狀且標示有每日食用限量之食品,在每日使用量中,其lycopene之總含量不得高于20mg。 |
限于補充食品中不足之營養(yǎng)素時使用。 |
著色劑 |
番茄紅素 |
本品可用于各類食品;用量以lycopene計為50mg/kg以下。 |
生鮮肉類、生鮮魚貝類、生鮮豆類、生鮮蔬菜、生鮮水果、味噌、醬油、還帶、海苔、茶等不得使用。 |
本次修訂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