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歐洲食品安全局(EFSA)發(fā)布10.2903/j.efsa.2019.5901號文件,根據(jù)歐盟(EC) No 1331/2008條例第12條,Advanced Enzyme Technologies公司向歐盟提出申請,擬在食品中使用木聚糖酶。
經(jīng)風(fēng)險評估,歐洲食品安全局得出結(jié)論,同意木聚糖酶在3種食品中使用,其中在烘焙用面粉中的用量2.33-11.6mgTOS/kg,在淀粉和面筋生產(chǎn)中的谷物或面粉的用量為23.32-46.64mgTOS/kg,在蒸餾酒精生產(chǎn)的干磨谷物中的用量為23.32-46.64mgTOS/kg。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fsa.onlinelibrary.wiley.com/doi/full/10.2903/j.efsa.2019.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