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湖南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組織水產(chǎn)品執(zhí)法抽檢120批次樣品,依據(j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112批次、不合格8批次(見附件),檢驗機構(gòu)為廣東東方縱橫檢測有限公司。現(xiàn)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長沙市芙蓉區(qū)新漁水產(chǎn)經(jīng)營部銷售的桂魚檢出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二、岳陽市南湖新區(qū)德順道餐廳銷售的蝦菇檢出鎘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三、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洞庭湖都經(jīng)營者王勤干銷售的鯰魚檢出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四、湖南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蔡鍔路店銷售的黃骨魚檢出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五、長沙卜蜂超市有限公司芙蓉路店銷售的草魚檢出呋喃妥因代謝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六、長沙市芙蓉區(qū)科旭水產(chǎn)經(jīng)營部銷售的鱸魚檢出呋喃妥因代謝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七、長沙市芙蓉區(qū)科旭水產(chǎn)經(jīng)營部銷售的黃古魚檢出呋喃妥因代謝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八、郴州市桂東縣漚江鎮(zhèn)湘桂大市場經(jīng)營者鐘天波銷售的黃古魚檢出呋喃妥因代謝物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
對抽檢中發(fā)現(xiàn)的不合格食品,已交辦所在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并要求責令有關食品生產(chǎn)經(jīng)營企業(yè)查清食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3個月內(nèi)向省市場監(jiān)管局報告調(diào)查處理、產(chǎn)品控制、違法行為查處、原因排查及生產(chǎn)經(jīng)營企業(yè)整改等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水產(chǎn)品執(zhí)法抽檢8批次不合格情況
2019年1月15日
?。ü_屬性:主動公開)
附件:
水產(chǎn)品執(zhí)法抽檢8批次不合格情況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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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檢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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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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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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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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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芙蓉區(qū)新漁水產(chǎn)經(jīng)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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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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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石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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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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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市南湖新區(qū)順德道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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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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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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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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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市岳陽樓區(qū)洞庭漁都經(jīng)營者王勤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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鯰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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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石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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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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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蔡鍔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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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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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石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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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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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卜蜂超市有限公司芙蓉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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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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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妥因代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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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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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芙蓉區(qū)科旭水產(chǎn)經(jīng)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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鱸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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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妥因代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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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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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芙蓉區(qū)科旭水產(chǎn)經(jīng)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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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古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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呋喃妥因代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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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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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桂東縣漚江鎮(zhèn)湘桂大市場經(jīng)營者鐘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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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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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雀石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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