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肯尼亞共和國國家植物健康監(jiān)督局關于肯尼亞甜葉菊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現(xiàn)將《進口肯尼亞甜葉菊植物檢疫要求》予以公布,符合上述要求的甜葉菊允許進口。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 進口肯尼亞甜葉菊植物檢疫要求
海關總署
2018年12月7日
附件
進口肯尼亞甜葉菊植物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jù)
?。ㄒ唬吨腥A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ǘ吨腥A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肯尼亞共和國國家植物健康監(jiān)督局關于肯尼亞甜葉菊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
二、允許進境商品名稱
輸華甜葉菊(學名:Stevia rebaudiana)是指肯尼亞生產用于加工的干甜葉菊莖和葉。
三、加工廠的批準
肯尼亞共和國國家植物健康監(jiān)督局(以下簡稱肯方)應按照要求對輸華甜葉菊生產、加工、存放單位實施考核,監(jiān)督其生產、加工、儲存、熏蒸和運輸過程,確保其符合相關中國植物檢疫要求。加工廠由肯方提前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以下簡稱中方)推薦,中方檢查或審查后予以注冊登記。
四、檢疫性有害生物
輸華甜葉菊不得攜帶以下中方關注的檢疫性有害生物。
1.甜菊針孢菌 Septoria steviae;
2.菊苣假單胞菌Pseudomonas cichorii;
3.煙草甲Lasioderma serricorne;
4.大谷蠹Prostephanus truncatus;
5.褐擬谷盜 Tribolium destructor;
6.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
7.章小爪螨Oligonychus yothersi;
8.大阿米芹 Ammi majus;
9.匍匐矢車菊Centaurea repens;
10.鋪散矢車菊Centaurea diffusa;
11.薇甘菊Mikania micrantha;
12.寬葉酢漿草Oxalis latifolia;
13.銀毛龍葵Solanum elaeagnifolium;
14.黑高粱Sorghum almum Parodi;
15.假高粱Sorghum halepense。
五、產品生產和出口要求
?。ㄒ唬┥a、儲藏及運輸。
1.甜葉菊種植者應加強生產管理,制定有害生物防控計劃,有害生物發(fā)生時及時采取防控措施,清除田間檢疫性雜草。同時,加強收獲管理,避免甜葉菊帶有雜草植株及其種子、植物殘體、土壤等;
2.甜葉菊裝運前存放倉庫應干凈整潔,并單獨存放,確保與其他產品分開;
3.甜葉菊應密封包裝。包裝袋應干凈且首次使用,標注加工廠名稱及其注冊號碼、產品名稱、產地等信息。用于運輸甜葉菊的運輸工具或集裝箱應干凈衛(wèi)生,不帶有害生物以及之前裝載貨物的殘留物。
?。ǘ╇x境前檢疫和證書要求。
肯方應在甜葉菊輸華前對其實施檢疫。如果發(fā)現(xiàn)活的昆蟲,貨物應在出口前在倉庫或者集裝箱中進行熏蒸處理。對符合本要求的貨物,肯方應依照第12號國際植物檢疫措施標準(ISPM12)出具植物檢疫證書,并在附加聲明中注明:“The consignment is from registered processing facility (registration no.:***), is in compliance with requirements described in the Protocol of Phytosanitary Requirements for the Export of Stevia from Kenya to China”(該批貨物來自注冊加工廠(注冊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肯尼亞共和國國家植物健康監(jiān)督局關于肯尼亞甜葉菊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規(guī)定的要求)。貨物經過熏蒸處理的,在植物檢疫證書中注明熏蒸處理日期、溫度、濃度和持續(xù)時間。
肯方應事先提供肯尼亞現(xiàn)行有效的植物檢疫證書樣本,以便貨物到達中國港口時,中方更易于核查植物檢疫證書有效性。
六、進境檢驗檢疫
?。ㄒ唬┳C單核查。
1.核查肯方出具的“植物檢疫證書”是否與樣本相符;
2.核查是否來自注冊登記的加工廠。
?。ǘ┴浳餀z查。
根據(jù)《進境植物檢驗檢疫一般工作程序》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要求第四條、第五條,對進境甜葉菊實施檢驗檢疫。經檢驗檢疫合格的,準予入境。
(三)不符合情況處理。
1.沒有隨附有效的植物檢疫證書的,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2.來自未經注冊登記的加工廠,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3.發(fā)現(xiàn)本要求第四條所列活的有害生物,經過有效檢疫處理的可允許入境。如無有效檢疫處理方法,則作退回或銷毀處理。相關費用由出口商承擔;
4.發(fā)現(xiàn)土壤或其他禁止進境物,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5.發(fā)現(xiàn)不符合中國安全衛(wèi)生相關標準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作退回、銷毀或其他處理。
發(fā)現(xiàn)上述違規(guī)情況,中方將向肯方通報,并視違規(guī)嚴重程度采取暫停相關加工廠輸華等。 如果問題嚴重、持續(xù)發(fā)生且沒有得到有效解決,中方將暫停整個項目,直至肯方采取有效改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