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5日,歐盟官方公報發(fā)布法規(guī)(EU)2016/1416,修訂歐盟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及物品法規(guī)(EU)10/2011中重金屬的遷移限量,對許用物質列表進行了調整和新增,并調整了全面遷移和特殊遷移的測試條件。
自(EU)10/2011法規(guī)采納以來,歐盟食品安全署(EFSA)對用于食品接觸材料的物質進行了進一步的研究,并發(fā)布了最新的物質報告。此外該法規(guī)還有部分用詞錯誤或比較模糊,為使法規(guī)與最新科學觀點一致,消除困惑,歐盟委員會決定對該法案進行修訂和更正。
物質限制修訂:
1
許用物質清單調整了某些物質的限制及規(guī)范。
新增編號為871、1031、1034、1045、1046、1048、1050、1051、1052、1053等許用物質及其要求。
2
修訂了特殊遷移限量(SML)。
新增對重金屬鋁的SML要求:每千克食品或食品模擬物中鋁遷移不得超過1 mg/kg;
重金屬鋅的SML修訂:由之前的25mg/kg調整至5mg/kg。
3
調整了對初級芳香胺物質的要求。
除(EU)10/2011附件I表1中許用的初級芳香胺之外,其他的初級芳香胺物質不得檢出,初級芳香胺總量檢出限仍為0.01mg/kg不變。同時,除非有特殊規(guī)定,否則0.01mg/kg的檢出限適用于所有要求不得檢出的物質或物質類型。
4
刪除附件I中未給出明確SML的所有物質的通用特殊遷移要求60mg/kg。
測試方面修訂:
1
修訂了食品模擬物限制條件。
對于食品模擬物D2,對原來的植物油進一步限制條件,要求作為食品模擬物的植物油中非皂化物質含量少于1%。
2
變更部分食品的食品模擬物。
同時嚴格區(qū)分在遷移測試中食品模擬物D1和D2的應用場景。
3
新增測試溫度要求。
測試溫度新增175℃200℃兩個梯度的要求。
4
修訂了全面遷移OM2和OM3的測試條件。
新增“熱灌裝”概念。規(guī)定了在此種情況下測試時間與測試溫度及接觸溫度的關系。t2 =t1 * Exp (9627 * (1/T2 – 1/T1))
除此之外,(EU)2016/1416還重新定義了“非脂肪物質”“技術參數”等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EU)2016/1416將在OJ發(fā)布后第20天生效,但是作為過渡,在此之前適用(EU) No 10/2011的塑料材料和物品,2017年9月14日前仍可繼續(xù)投放市場,直至庫存清空。此外,關于重金屬鋁遷移和鋅遷移的修訂以及部分食品的食品模擬物的調整于2018年9月14日起開始實施,相關企業(yè)需注意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