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美國環(huán)保署發(fā)布通報,擬制訂部分食品中熏蒸劑氧化丙烯(Propylene oxide)殘留,包括其代謝物和降解物的許可限量。當(dāng)作為采摘后熏蒸劑用于以下商品內(nèi)或表皮時,通過測量氧化丙烯(Propylene oxide)限量是否符合以下標(biāo)準(zhǔn)。
最大殘留限量如下:可可豆粉 200 mg/kg;干可可豆200 mg/kg;無花果 3.0 mg/kg;干蒜頭 300 mg/kg;葡萄干 1.0mg/kg;干藥草和香草19組 300mg/kg; 松果 300 mg/kg;堅果14組 300 mg/kg;花生除外的加工堅果仁 300mg/kg; 干洋蔥頭 300mg/kg; 開心果 300 mg/kg李梅脯 2.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