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8日,加拿大擬定甲螨酯最大殘留限量。目前,根據(jù)食品藥物法規(guī)(FDR),在加拿大官方公報評議后可依法制定最大殘留限量。通過Bill C-28修改的食品藥物法修正案(FDA),預(yù)計于2008年生效,將允許按照有害生物控制產(chǎn)品法(PCPA)合法地制定殺蟲劑最大殘留限量,無須經(jīng)過FDA法規(guī)的批準(zhǔn)。
本文件的目的是對所列的甲螨酯[Spiromesifen]的國內(nèi)最大殘留限量進(jìn)行評議,甲螨酯[Spiromesifen]包括BSN2060-enol及BSN 2060-4-hydroxymethyl代謝物,它們的最大殘留限量在PCPA于2006年6月28日生效后由PMRA擬定。
評議活動已在Bill C-28生效之前開始啟動,以便本文件所列最大殘留限量在FDA修改后被盡快合法制定。
MRL(ppm) 未加工農(nóng)產(chǎn)品(RAC)及/或加工產(chǎn)品
12 葉類植物, 不包括蕓苔類Brassica (作物亞組4A)
12 葉類蕓苔植物(作物亞組5B)
2.0 蕓苔植物頭與莖(作物亞組5A)
2.0 草莓
0.6 櫻桃番茄
0.6 番茄醬
0.45 果類蔬菜(作物8組), 不包括櫻桃番茄
0.2 黃瓜
0.1 葫蘆類蔬菜(作物9組), 不包括黃瓜
0.02 大田玉米
0.02 塊莖和球莖植物(作物1C組)
MRL (ppm) 未加工農(nóng)產(chǎn)品(RAC)及/或加工產(chǎn)品
0.1 乳脂
0.05 牛、山羊、馬及綿羊脂肪及肉類副產(chǎn)品
0.03 大麥
0.03 甜菜根
0.03 小麥
0.01 牛、山羊、馬及綿羊肉
0.005 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