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歐亞經濟聯(lián)盟網站消息,11 月 10 日,歐亞經濟委員會理事會此前通過的關于歐亞經濟聯(lián)盟食品及其標簽技術法規(guī)的修訂案將生效。
這些修訂將允許在歐亞經濟聯(lián)盟市場上推出食品而無需在組織或個體企業(yè)家(作為其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或進口商)的地址信息發(fā)生變化時更換食品標簽。根據(jù)對《食品安全技術法規(guī)》第 39 條的修訂,自城市、地區(qū)、街道等名稱變更之日起三年內,在食品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進口商)地址信息作為其所在地標識的情況下,如果實際地理位置和實際生產地點不變,則允許帶有該食品先前所在地名稱標注的食品在市場上流通。同時,在《食品標簽技術法規(guī)》第 4 條中規(guī)定了向消費者傳達食品制造商(授權制造商代表、進口商)所在地真實準確信息的可能方式。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ec.eaeunion.org/news/vstupayut-v-silu-izmeneniya-v-tekhreglamenty-eaes-o-bezopasnosti-pishchevoy-produktsii-i-pishchevay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