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份,朝陽警方接“朝陽群眾”反映線索,稱在朝陽區(qū)某些水站內有銷售假冒知名品牌桶裝水的現(xiàn)象。該些桶裝水在飲用后會導致腹瀉等身體不適的情況。
接到線索后,朝陽分局環(huán)食藥旅大隊立即組織精干力量成立專案小組,對掌握線索跟進偵查。經過近十天的外圍蹲守、走訪取證,以法某、竇某、陳某為首的制假、售假、販假桶裝水團伙逐漸進入了警方視線。
經查,以法某為首的團伙在大興區(qū)某出租房內,專門制售假冒知名品牌的桶裝水標識、瓶蓋、水桶,繼而將假冒物料轉賣給竇某。竇某為了不引起外人注意,特意在通州區(qū)某村內租賃一偏僻的院落,用法某提供的假冒物料,在未經任何消毒、只簡單過濾的情況下,專門生產、加工假冒桶裝水。而后,竇某將生產的假冒桶裝水售賣至陳某,并在朝陽區(qū)某些水站內銷售。
在掌握充分違法犯罪事實證據(jù)后,1月中旬,朝陽分局共出動50余名警力,兵分5路對該制售假冒桶裝水團伙進行集中抓捕。將法某、竇某、陳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一并抓獲,現(xiàn)場起獲印刷鋼板3塊、灌裝設備1套,假冒知名品牌桶裝水瓶蓋5500余個,假冒標識6萬余個,假冒水桶680余個。
經訊問,法某、竇某、陳某等8人對非法制造、灌裝、銷售假冒桶裝水及品牌標識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初步鑒定核算該團伙涉案金額達400余萬元。目前,法某、竇某、陳某等8人已被朝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