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7日,荷蘭
食品及消費品安全
管理局發(fā)布《關于第三國
動物疾病的臨時控制措施》,更新了多個國家的動物疫區(qū)及禁止
進口措施。該措施規(guī)定,荷蘭禁止從中國大陸地區(qū)進口所有
家禽和相關產(chǎn)品(肉、蛋等)、犢?;蚺5娜饣蚬欠壑谱鞯膭游镲暳希ú话倥H?、牛肉及其制品)、2011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2日采集的?;蚓d羊的精液胚胎。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nvwa.nl/documenten/export/veterinair/ks-documenten/werkvoorschriften-dierziekten/tmdl-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