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海南省無公害瓜果菜保護管理規(guī)定>等兩件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已由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于2018年12月1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8年12月1日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廢止《海南省無公害瓜果菜保護管理
規(guī)定》等兩件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
(2018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guī):
一、《海南省無公害瓜果菜保護管理規(guī)定》(2001年1月11日海南省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二、《海南省天然橡膠保護管理暫行條例》(1990年10月20日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