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2月2日,據日媒報道,日本政府擬修改啤酒的定義。《啤酒法》中規(guī)定啤酒中麥芽含量應為67%以上,日本政府擬將其比率下調為50%,并允許添加果實、香辛料等調味。該措施將載入到2017年納稅制度改革大綱里并于2018年開始正式實施。
修改案中不僅要下調麥芽的比率、還將原來的原料范圍從麥芽、啤酒花、麥子、米、玉米放寬到果實(包括果肉和果皮)或香辛料,香辛料包括香菜及橙皮等。
目前日本啤酒類分3種類征稅,即以350毫升灌裝計,啤酒為77日元;發(fā)泡酒為47日元;第三類啤酒為28日元。“卡夫啤酒”或進口啤酒等味道獨特的啤酒中,有些因麥芽含量不足67%或添加規(guī)定原料以外的原材料而只能標注“發(fā)泡酒”銷售,而按照規(guī)定只要麥芽含量超過50%就得按照啤酒征稅,因此出現標注著“發(fā)泡酒”而按照啤酒征稅的不合理情況。修改啤酒定義能改善這種不合理情況,而且日本發(fā)泡酒的平均含量為25%左右,因此不會受修改的影響。
日本政府還計劃分幾步統一啤酒類產品的稅率,具體步驟是2020年將小幅度降低啤酒的稅率,同時小幅度增高發(fā)泡酒和第三類啤酒的稅率;截止到2023年10月廢除第三類啤酒的區(qū)分,將發(fā)泡酒和第三類啤酒的稅率統一;截止到2026年10月將目前3個分類的稅率全部統一為每瓶55日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