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臺灣地區(qū)“經濟部”發(fā)布經授標字第10520050300號公告,預告修正“商品檢驗規(guī)費收費辦法”第七條、第十九條之二、第十九條之四及第二十一條附表三,14天內接收公眾意見和建議。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610
2016年5月18日,臺灣地區(qū)“經濟部”發(fā)布經授標字第10520050300號公告,預告修正“商品檢驗規(guī)費收費辦法”第七條、第十九條之二、第十九條之四及第二十一條附表三,14天內接收公眾意見和建議。
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詳見:http://www.xmtbt-sps.gov.cn/download.asp?id=8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