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3月8日,在日本食品安全委員會的例行會議中,厚生勞動省委托食品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取消食品添加劑碳酸鈣的使用限制相關(guān)健康風(fēng)險評估。根據(jù)風(fēng)險評估結(jié)果,擬取消食品添加劑碳酸鈣的使用限制。
1.修改理由
生產(chǎn)企業(yè)提出申請取消食品添加劑碳酸鈣的使用限制。
2.碳酸鈣概況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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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yǎng)強化劑、制造用劑(發(fā)酵食品、膠劑、膨脹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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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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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現(xiàn)行使用標(biāo)準(zhǔn),不設(shè)定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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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使用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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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碳酸鈣是普通安全物質(zhì)(GRAS),允許用于所有食品,其使用量為GMP前提下,允許使用必要最少限量。
●EU:除了一部分食品之外,其他食品允許使用必要最少限量。
●CODEX:除了一部分食品之外,其他食品中GMP前提下,允許使用必要最少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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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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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酸鈣是石灰、大理石、貝殼、骨頭、蛋殼的組成成分,日本于1957年指定為食品添加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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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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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CO3
名稱:碳酸鈣
CAS NO:47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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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步驟
食品安全委員會進行健康影響評估結(jié)果之后,將在藥事、食品衛(wèi)生審議會中商討是否修改食品添加劑碳酸鈣的使用方法。
4.具體修改方案
添加劑碳酸鈣的現(xiàn)行使用基準(zh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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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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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食品的生產(chǎn)和加工中必不可少的情況下以及營養(yǎng)強化為目的使用,除此之外不得使用。
其使用量為以鈣計,口香糖中允許使用10%以下;其他食品中允許使用1.0%以下。獲得特別用途標(biāo)記許可或認(rèn)證的不受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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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shè)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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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鏈接:http://www.fsc.go.jp/fsciis/meetingMaterial/show/kai20160308f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