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歐盟發(fā)布政府公報(bào),為與斯德哥爾摩公約第五次締約方會(huì)議決議保持一致,修訂了(EC)No 850/2004號(hào)指令即歐盟持久性有機(jī)污染物(POPs)指令,2013年1月10日起,將硫丹加入POPs指令附件下Part A(禁用物質(zhì)),禁止成分中含有硫丹的物品銷售和使用。新指令在自歐盟政府公報(bào)發(fā)出后20天,即2012年7月10日后正式生效。
物質(zhì)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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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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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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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體用途豁免及其他特殊說(shu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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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osulfan
硫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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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29-7
959-98-8
3321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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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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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生產(chǎn)的含有硫丹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2.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使用的含有硫丹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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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指令還有以下內(nèi)容修改:
1.在法規(guī)附件下Part A部分中對(duì)于“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及其派生物”的分類中第6點(diǎn)“中間體用途特殊豁免或其他規(guī)范”用以下內(nèi)容代替:
一旦PFOS的分析測(cè)試標(biāo)準(zhǔn)被歐盟標(biāo)準(zhǔn)化委員會(huì)(CEN)所采納,須以之為分析測(cè)試方法判斷制品、物品中的PFOS含量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他標(biāo)準(zhǔn)與CEN最后通過(guò)的標(biāo)準(zhǔn)效力一致,可同等采納。
2.在法規(guī)附件下Part B(限用物質(zhì))新增:
物質(zhì)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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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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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號(hà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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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體用途豁免及其他特殊說(shu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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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xachlorobutadiene
六氯丁二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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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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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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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生產(chǎn)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2.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使用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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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ychlorinated naphthalenes
多氯化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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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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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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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生產(chǎn)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2.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使用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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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CPs
短鏈氯代石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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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53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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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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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允許成分中SCCPs含量低于1%的物質(zhì)或制品繼續(xù)使用
2.將該成分用于采礦行業(yè)橡膠輸送帶及大壩密封劑的阻燃劑的企業(yè)必須在2015年前且須每隔4年項(xiàng)歐盟成員國(guó)委員會(huì)(MSC)提交試用報(bào)告
3.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生產(chǎn)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在2013年1月10日前銷售
4.在2012年7月10日前(含當(dāng)日)使用的含有該成份的物品允許繼續(x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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