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詢內容:
領導您好,請問“水解
蛋黃粉”能否添加到“即食
谷物,執(zhí)行
標準GB19640”里面?請答復可以還是不可以!
答復內容:
您好,據《關于批準低聚半乳糖等新資源食品的公告》(2008年 第20號)規(guī)定,水解蛋黃粉使用范圍為乳制品、冷凍飲品、豆類制品、可可制品,巧克力及其制品(包括類巧克力和代巧克力)以及糖果、焙烤食品、飲料類、果凍、油炸食品、膨化食品,但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建議您根據食品原料、生產工藝、最終產品特性以及執(zhí)行標準等對照《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和有關生產許可審查細則進行綜合判斷產品是否屬于上述食品類別。
感謝您對我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