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是河豚魚產卵季節(jié),此時河豚魚的毒性最強,是河豚魚中毒的高危險期。為切實防范河豚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風險,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晉江市食安辦組織成員單位開展河豚及其制品售賣專項執(zhí)法檢查行動。
本次專項行動主要對食品生產企業(yè)、食品加工小作坊、農貿市場(含農村集市)、餐飲服務提供者及水產品經營戶進行重點檢查,主要檢查是否存在經營不符合規(guī)定的河豚及其制品。共計出動執(zhí)法人員157人次,檢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286家,查處違法案件1件。
開展雷霆執(zhí)法行動
市局食品經營科組織執(zhí)法大隊、西園所開展聯(lián)合執(zhí)法行動。對轄區(qū)1家餐飲服務單位待售的河豚活魚予以扣押,并送至檢測機構進行檢測,案件待進一步核查。
檢查食品生產企業(yè)
磁灶所對轄區(qū)內食品生產企業(yè)檢查是否存在非法生產加工國家規(guī)定可食用品種之外的河豚(也稱河鲀)及其制品的情況。
檢查餐飲服務單位
安海所、梅嶺所、紫帽所嚴查餐飲服務單位是否擅自收購、加工、經營養(yǎng)殖河豚活魚及野生河豚等違法行為。
檢查農貿市場
新塘所、西濱所督促市場開辦者及農貿市場把好市場準入關,嚴禁經營國家明令禁止的食物。
核查進貨查驗制度
英林所、陳埭所重點檢查水產品經營戶是否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與索證索票制度。
開展行政約談
東石所、池店所、內坑所開展河豚魚及其制品專項工作約談會,會上部署要求相關主體落實河豚及其制品銷售情況自查,督促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做好河豚及其制品的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工作。
開展普法宣傳
通過本次專項檢查行動,市場監(jiān)管局積極向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普法宣傳,進一步提高經營者對河豚魚毒性的認識,增強其守法意識,嚴格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
晉江市食安辦在此提醒廣大食品生產經營者:
1、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
2、禁止經營養(yǎng)殖河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
3、養(yǎng)殖河豚應當經具備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yè)加工后方可銷售。
晉江市食安辦在此提醒廣大消費者:
1、切實提高自我防范意識,自覺做到不購買、不食用養(yǎng)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及野生河豚。
2、任何單位和個人捕撈或撿到新鮮河豚魚,不得隨意丟棄,也不得轉送他人或者任其流入市場。
3、如發(fā)現非法加工經營河豚魚及其制品的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