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臺灣地區(qū)“財政部國庫署”發(fā)布臺庫酒字11203801320號通知,發(fā)布進口高于60%酒精度的酒警示語標識要求,自發(fā)布之日實施。
主要內(nèi)容為:酒精度高于60%應直接在包裝容器上標識:高度易燃,應遠離火源、火花、火焰,置于陰涼且通風良好處,并緊蓋容器;酒精度超過70%:若直接飲用該酒,易造成食用者口腔等消化道脫水受傷,甚至造成急性酒精中毒等生命、健康危害。瓶身或包裝加注提醒消費者:“本酒的酒精度過高,不宜直接飲用”的相關(guān)警示語。
更多詳情參見:https://nie.org.tw/wp-content/uploads/2023/12/2023121515070656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