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新加坡食品局(簡稱“SFA”)9月2日消息:肉和肉制品、香腸腸衣、水產品、乳制品、燕窩產品、蜜蜂、蛋和蛋制品、新鮮和脫水蔬菜、干豆、調味品、堅果和種子食用油和脂肪等食品的制造商、加工商和
儲存設施必須由
出口國主管當局推薦在GACC注冊。對于擬向
中國出口產品的企業(yè),請聯(lián)系SFA,辦理注冊手續(xù)。SFA將對企業(yè)進行評估,該企業(yè)在注冊前可能會接受中國當局的檢查。已在GACC進行注冊的企業(yè)則無需再次注冊。
對于上述未提及的其他食品的制造商、加工商和儲存設施可以自行或通過私人代理直接向GACC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