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山東省重點研發(fā)計劃管理辦法》(魯科字〔2017〕185號)要求,為保證2020年省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以下簡稱重大工程)項目綜合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開展,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范圍
2017年及以前立項實施的重大工程項目。
二、組織方式
省重大工程項目綜合績效評價采取實地考核評價的方式進行,與驗收工作統(tǒng)籌開展,參照綜合績效評價得分確定項目驗收結論。
三、工作進度安排
1.做好綜合績效評價準備工作。(7月6日-20日)
主管部門組織項目承擔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開展自我評價,以立項文件、項目任務書為依據,采用定性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對任務書中約定的主要技術、經濟及社會指標進行自我評價,填寫《山東省重大科技創(chuàng)新工程項目績效調查表》(見附件)。積極與省科技廳對接,研究制定合理的工作計劃和現(xiàn)場考察方案。
2.成立綜合績效評價專家組。(7月21日-8月10日)
推薦項目綜合績效評價專家組成員,報省科技廳確定。專家組由技術、管理、產業(yè)和財務專家組成,不少于7人,其中財務專家2人。項目承擔單位、合作單位的人員以及與上述單位有利益關系的人員,不能作為專家參加綜合績效評價工作。省科技廳工作人員負責組織協(xié)調,具體績效評價時間由工作人員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
3.召開綜合績效評價會議。(8月11日-10月15日)
綜合績效評價會議由省科技廳主持。
(1)綜合績效評價會議開始前,綜合績效評價專家簽署承諾書,確保綜合績效評價公平公正。
(2)申報單位準備會議相關材料:項目任務書、項目執(zhí)行工作總結、項目技術報告或科技報告(附證書)、項目專項審計報告、績效調查表、相關佐證材料(包括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經濟指標等證明材料和相關財務資料)以及時長20分鐘的PPT匯報。
?。?)綜合績效評價專家通過審查項目材料、聽取承擔單位工作總結匯報、質詢、現(xiàn)場考察等形式,了解項目執(zhí)行情況,提出項目存在的問題和整改建議。
?。?)綜合績效評價專家根據項目執(zhí)行情況,對評價項目進行打分,其中財務及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由財務專家根據財務資料和專項審計報告進行打分。評分高于80分(含)項目為優(yōu)秀,60分(含)至79分項目為良好,低于60分項目為差。
?。?)打分完畢后,工作人員統(tǒng)計項目評價最終得分。綜合績效評價結果可作為項目驗收依據,評價優(yōu)秀的為驗收通過,評價良好的為結題,評價差的為不通過驗收。專家討論形成綜合評價意見和項目驗收結論并簽字后,現(xiàn)場反饋項目承擔單位。
4.綜合績效評價意見審核。(10月16日-30日)
項目承擔單位在收到綜合績效評價意見后進一步修改完善項目材料,報主管部門審核;主管部門根據項目綜合績效評價得分及意見,提出審核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報省科技廳。項目材料一式三份,裝訂順序為綜合績效評價意見表、項目執(zhí)行工作總結、項目技術報告或項目科技報告(附證書)、項目專項審計報告、項目任務書、績效調查表、相關佐證材料、專家承諾書。省科技廳審核后留檔一份,其余反饋項目主管部門和承擔單位留存。
四、有關要求
1.項目承擔單位需在開展綜合績效評價工作前,自主選擇征信沒有不良記錄的第三方審計專業(yè)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并出具專項審計報告。
2.評價項目任務書中規(guī)定的主要技術指標,一般依據第三方測試報告等有關佐證材料;財務及經濟指標,依據第三方審計專業(yè)機構出具的項目專項審計報告;應用示范效果指標,主要依據用戶報告及使用效果分析報告,并明確應用效果指標的產生依據、計算方法等。提供的佐證材料應在項目實施期內,因提供資料不完整,無法進行核實的該項不得分。
3.綜合績效評價工作對于存在違背科研道德和誠信或財務造假等行為的,一經查實,實行一票否決,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4.業(yè)務咨詢及材料報送按項目所屬領域由省科技廳相關業(yè)務處室負責。
聯(lián)系人:專項辦 王嫻 66777066
高新處 張志丹 66777026
農村處 劉赤兵 66777081
社發(fā)處 王勝利 66777086
海洋處 馬騰躍 66777090
附件:
山東省科學技術廳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