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據(jù)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20年3月5日,歐盟發(fā)布條例(EU)2020/356號文件,修訂聚山梨醇酯(polysorbates)在碳酸飲料中的使用劑量,并修訂法規(guī)(EC) No 1333/2008附件II。
法規(guī)(EC) No 1333/2008附件II的E部分修訂如下:在食品類別14.1.4調(diào)味飲料,大豆半纖維素 (E 426) 條目后、食品類別14.2.3蘋果酒和梨酒,海藻酸丙二醇酯(E 405) 條目后、食品類別14.2.4果酒和釀葡萄酒,偏酒石酸(E 353) 條目后、食品類別14.2.8其他酒精飲料,包括酒精飲料與非酒精飲料的混合物以及酒精含量低于15 %的烈酒,海藻酸丙二醇酯(E 405) 條目后插入以下內(nèi)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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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432-436 |
聚山梨醇酯 |
10mg/kg |
(1) |
僅限碳酸飲料 |
本法規(guī)在歐盟官方公報公布后20天(2020年3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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