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2019年3月29日發(fā)布的食安輸發(fā)0329第4號(最終修正:2019年7月12日發(fā)布的食安輸發(fā)0712第1號)監(jiān)控通知,對中國產(chǎn)棗實(shí)施檢查時,發(fā)現(xiàn)其違反了食品衛(wèi)生法中對殘留農(nóng)藥的規(guī)定。因此,將棗中唑菌胺酯殘留量監(jiān)控檢查頻率提高到30%。具體內(nèi)容如下:
強(qiáng)化檢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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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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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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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項(xiàng)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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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制造廠、出口商及包裝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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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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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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棗及其加工品(僅限簡易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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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留農(nóng)藥(唑菌胺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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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LING DERUN HEALTH FOOD CO.,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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