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布114批次監(jiān)督抽檢結果,涉及餐飲食品(發(fā)酵面制品、油炸面制品、醬鹵肉制品、復用餐飲具、肉凍皮凍、粉絲粉條(餐飲)、火鍋調味料)、食用農產品(淡水魚、淡水蝦、海水魚、海水蝦、雞肉、鴨肉、其他禽副產品、雞蛋)2大類15種產品。其中不合格樣品5批次,合格樣品109批次。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檢驗項目見附件。
不合格樣品5批次,具體為:
1.粉絲粉條(餐飲)1批次,抽自山西興昌順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的大同鮮粉,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009mg/kg,標準規(guī)定值≤200mg/kg。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2. 復用餐飲具4批次,抽自太原市小店區(qū)槐店香鍋里蝦火鍋店使用的小料碗和骨盤檢出大腸菌群/50cm2; 抽自山西黃河京都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涼菜圓盤和湯碗檢出大腸菌群/50cm2,標準規(guī)定為不得檢出/50cm2。檢驗機構為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
合格109批次,分別為:
1.發(fā)酵面制品3批次,檢驗項目為苯甲酸及其鈉鹽、糖精鈉等3項指標。
2.油炸面制品2批次,檢驗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鋁計)1項指標。
3.醬鹵肉制品4批次,檢驗項目為胭脂紅、亞硝酸鹽(以亞硝酸鈉計)等4項指標。
4.肉凍皮凍3批次,檢驗項目為鉻(以Cr計)1項指標。
5.粉絲粉條(餐飲)4批次,檢驗項目為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鋁計)1項指標。
6.火鍋調味料14批次,檢驗項目為罌粟堿、嗎啡等5項指標。
7.淡水魚18批次,檢驗項目為鎘(以Cd計)、孔雀石綠、氯霉素等26項指標。
8.淡水蝦2批次,檢驗項目為鎘(以Cd計)、孔雀石綠、氯霉素等25項指標。
9.海水魚10批次,檢驗項目為鎘(以Cd計)、孔雀石綠、甲砜霉素等27項指標。
10.海水蝦5批次,檢驗項目為鎘(以Cd計)、孔雀石綠、氯霉素26項指標。
11.雞肉21批次,檢驗項目為氯霉素、氟苯尼考等25項指標。
12.鴨肉2批次,檢驗項目為氯霉素、氟苯尼考等18項指標。
13.其他禽副產品10批次,檢驗項目為鉻(以Cr計)、氯霉素、氟苯尼考等12項指標。
14.雞蛋11批次,檢驗項目為鉛(以Pb計)、氯霉素等17項指標。
針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督導相關市局及時進行核查處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風險,督促企業(yè)查找原因,消除隱患。消費者如果在市場上發(fā)現被通報的不合格食品,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備注:
1.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
鋁主要是在制作粉條、粉絲過程中添加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引入,明礬(十二水硫酸鋁鉀)是一種食品添加劑,制作粉條、粉絲添加明礬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
2. 大腸菌群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或餐飲具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復用餐飲具中檢出大腸菌群的原因可能由于產品的清洗、滅菌不徹底,或存放過程中污染等原因導致。
山西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