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據(jù)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18年10月31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EU)2018/1631、(EU)2018/1632、(EU)2018/1633條例,批準(zhǔn)蔓越莓提取物粉、牛奶乳清蛋白分離、精制蝦肽濃縮物作為新型食品投放市場。
部分修改如下:
將蔓越莓提取物粉、牛奶乳清蛋白分離、精制蝦肽濃縮物列入實施法規(guī)(EU)2017/2470中建立的授權(quán)新型食品的清單中。
1、蔓越莓提取物粉的最高用量水平為指令2002/46 / EC中針對成年人定義的食品補充劑350mg/天。
2、精制蝦肽濃縮物的最高用量水平為指令2002/46 / EC中針對成年人定義的食品補充劑1200mg /天。
3、牛奶乳清蛋白分離物的最高用量水平如下表。
指定食品類別 |
最高水平 |
法規(guī)(EU)No 609/2013中定義的嬰兒配方奶粉 |
30mg/ 100g(粉末) |
法規(guī)(EU)No 609/2013中定義的后續(xù)配方奶粉 |
30mg/ 100g(粉末) |
法規(guī)(EU)No 609/2013定義的用于控制體重的總膳食替代食品 |
300 mg /天 |
法規(guī)(EU)No 609/2013中定義的特殊醫(yī)療用食品 |
幼兒 58 mg /天 |
指令2002/46 / EC中定義的食品補充劑 |
幼兒58 mg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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