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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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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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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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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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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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食品營養(yǎng)標示應遵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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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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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xiàn)行規(guī)定比較,增修訂重點:
1.將糖含量增列為強制標示項目。 2.明定強制標示格式2種。 3.增修訂熱量及各項營養(yǎng)素之每日參考值,并增訂1-3歲及孕乳婦兩個族群之每日參考值。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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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改造食品標示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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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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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現(xiàn)行規(guī)定比較,增修訂重點:
1.擴大實施范圍,將現(xiàn)行包裝食品擴大至食品添加物及散裝食品。 2.非基因改造食品原料非有意攙入基因改造食品原料超過3%。 3.高層次加工品(如黃豆油、醬油、玉米糖漿等),由可免標示調整至應標示「基因改造」等字樣。 4.明確規(guī)范可標示「非基因改造」或「不是基因改造」之食品范圍。 5. 標示字樣須與其他文字區(qū)別,且字體長度及寬度維持不得小于2毫米。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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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過敏原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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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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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裝食品含蝦、蟹、芒果、花生、牛奶(不包括由奶類取得之乳糖醇)、蛋等6項致過敏性原料及其制品,應顯著標示「本產品含有○○」或「本產品含有○○,不適合其過敏體質者食用」等同意義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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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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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菌類食品標示管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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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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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標示真菌類原料之中文名稱及拉丁學名,并加注其使用部位(子實體、菌絲體或子實體加菌絲體)及其培養(yǎng)方式。
2.如使用「真菌類菌絲體」而未使用「真菌類子實體」者:應完整標示為「○○菌絲體」,且其外包裝不得出現(xiàn)子實體圖片。 3.含有「真菌類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之產品:應標示「本產品為○○菌絲體與子實體混合」或等同意義字樣。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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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yè)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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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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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wèi)生福利部”于2014年5月9日發(fā)布「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yè)應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tǒng)準則』相關規(guī)定」。強制國際觀光旅館內餐飲業(yè),應有1廳以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tǒng)(HACCP),并即將自2015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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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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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仿單應刊載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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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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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性要求已領有西藥許可證者(原料藥除外),應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仿單應標示賦形劑成分名或品名,其目的是使市面上所有藥品成分透明化,醫(yī)療人員在使用藥品時,知悉藥品主成分外,并可于仿單中查詢所標示之賦形劑,也可讓民眾在使用指示藥品時,避開致敏之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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