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2日,日本發(fā)布G/TBT/N/JPN/423號通報:指定有毒有害物質(zhì)的命令修正案。
根據(jù)《有毒有害物質(zhì)控制法》,厚生勞動省新指定了5種物質(zhì)為有毒有害物質(zhì):β-甲基丙烯醛(Crotonaldehyde)、氯乙酸甲酯(Methyl chloroacetate)、四甲基氫氧化銨(Tetramethylammonium hydroxide)、溴乙酸乙酯(Ethyl bromoacetate)、二乙氨基乙醇(2-Diethylaminoethanol)。
該通報的擬批準日期為2013年7月1日、擬生效日期為2013年7月15日,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通報后的60天內(nèi)。
更多詳情參見: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3/TBT/JPN/13_1455_00_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