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近日批準(zhǔn)了禁令,禁止嬰幼兒食品包裝涂料和涂層中含雙酚A(BPA)。新法律將從2013年7月1日開始生效。
2012年5月,瑞典環(huán)境部(Swedish Ministry of Environment)曾宣布采取措施,禁止在3歲以下兒童食用的食品包裝材料中含BPA.
2013年1月4日,瑞典法典(Swedish Code of Statutes, SFS)公布了法規(guī)SFS 2012:991,禁止3歲以下兒童食用食品包裝涂料和涂層中含BPA.新規(guī)修訂了食品法規(guī)2006:813,并將于2013年7月1日生效。
通過批準(zhǔn)新措施,瑞典成為繼奧地利、比利時、丹麥和法國后歐盟第五個制定某種形式的禁令,在特定材料和/或產(chǎn)品中禁止BPA的成員國。
新法律的重點以及與歐盟及其他成員國有關(guān)BPA禁令的比較如表格一所示:
管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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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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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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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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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所指一般是BPA含量,除非另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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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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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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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EU)10/2011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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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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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觸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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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食品(遷移)中≤0.6毫克/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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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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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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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EU)321/2011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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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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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歲以下兒童用聚碳酸酯嬰兒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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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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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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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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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和消費者保護(hù)法案(LMS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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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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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嘴和牙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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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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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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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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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麥獸醫(yī)和食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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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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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兒童用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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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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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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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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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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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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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兒童用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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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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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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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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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9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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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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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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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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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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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12-1442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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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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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兒童用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2006/141/EC指令,第二條)和較大嬰兒配方奶粉(1999/21/EC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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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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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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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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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兩項以外的食品接觸材料和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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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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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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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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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S 2012: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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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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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歲以下兒童用食品包裝涂料和涂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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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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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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