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食品檢驗局(CFIA)已完成了一份有關野黍(Eriochloa villosa)的有害生物風險管理文件,它屬一種入侵性植物。目前野黍已傳入加拿大,范圍局限在5個CFIA監(jiān)控點內。風險管理文件概述了降低加拿大復傳入野黍和再繼續(xù)擴散風險的可選方案,建議根據(jù)植物保護法將野黍列為檢疫性有害生物。
CFIA堅持G/SPS/N/CAN/239通報的措施,將野黍列為野草種令項下1級禁止毒草。因此,自2005年起,國產(chǎn)和進口種子就被列為野黍監(jiān)管對象。
除已采取的措施外,CFIA擬根據(jù)植物保護法將野黍列為檢疫性有害生物,將其納入“加拿大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單”.因此,CFIA有權要求對加拿大進口的宿主商品材料規(guī)定預防要求。
此外,以下現(xiàn)行指令還將野黍納入限定性有害生物名單,要求滿足其規(guī)定的所有植物衛(wèi)生措施:
? 第99-01號指令:大麥、燕麥、黑小麥和小麥--進口、轉運、過境和國內流動的植物衛(wèi)生要求;
? 第95-28號指令:玉米(Zea Mays)植物保護進口與國內里要求;
? 第94-17號指令:大豆種植物保護相關植物衛(wèi)生進口要求。
另將制定解決野黍及進口小米、高粱谷、鳥食和其它谷物內有害生物的新指令。
加拿大“野黍風險管理文件”內容詳見:
http://www.inspection.gc.ca/english/plaveg/protect/rmd/rmd-08-02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