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沙特阿拉伯食藥局發(fā)布食品法實施條例修正案,意見反饋期截至2024年12月5日。主要修訂內容包括:
?。?)修訂第41條,食品被認定為對健康有害或不宜人類食用的情形增加“如果含有或懷疑含有導致食物中毒的生物或化學污染物,其潛伏期與生物污染物或其毒素對感染者引起的癥狀相對應”;
?。?)新增第43、44條,當發(fā)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事件時,禁止清潔場所、移走或銷毀設施內的任何設備、材料或產(chǎn)品,不允許設施內的工人離開沙特,直到主管當局完成對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
更多詳情參見:https://istitlaa.ncc.gov.sa/ar/health/sfda/FoodLawAmendment/Pages/default.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