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1日,保加利亞農業(yè)和食品部發(fā)布2024年第2號法令,制訂食品采樣和分析程序規(guī)定。該規(guī)定適用于國內流通環(huán)節(jié)食品的官方抽檢以及進口食品的官方邊境檢查,主要內容包括定義和術語、食品采樣的一般性原則和通用實施方法、食品樣品的封裝、傳遞、驗收、制備要求、官方檢測機構的資質要求、食品檢測方法的制訂和驗證、檢測結果的收集、匯總和發(fā)布、不合格結果的復核與反饋、部分產品(如蜂蜜、肉類和禽肉、大宗散裝食品)采樣和分析的特殊要求(包括采樣部位、樣品數(shù)量、樣品制備、檢測項目的選擇等)等。
該公告將于2024年4月24日正式生效。
更多詳情參見:https://www.mzh.government.bg/media/filer_public/2024/04/11/naredba__2_za_usloviiata_i_reda_za_vzemane_na_probi_i_laboratorno_izpitvane_na_khrani.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