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wǎng)訊 據(jù)歐盟官方公報消息,2024年4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 (EU) 2024/1022號條例,修訂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deoxynivalenol)在某些食品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具體修訂如下:
在法規(guī)(EU)2023/915附件I第1節(jié)(霉菌毒素)中,條目1.4(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替換為以下內(nèi)容:
1.4 |
脫氧雪腐鐮刀菌烯醇 |
最大殘留限量(μg/kg) |
備注 |
1.4.1 |
未加工谷物,1.4.2和1.4.3所列產(chǎn)品除外 |
1000 |
打算通過濕磨加工的未加工玉米谷物除外,大米除外。 最高水平適用于投放市場進行第一階段加工的未加工谷物。 |
1.4.2 |
未加工的硬質(zhì)小麥粒和未加工的玉米粒 |
1500 |
未加工的玉米顆粒除外,通過標簽或目的地等方式表明其僅用于濕磨加工(淀粉生產(chǎn))。 最高水平適用于市場上用于第一階段加工的未加工硬質(zhì)小麥和未加工玉米。 |
1.4.3 |
帶不可食用外殼的未加工燕麥粒 |
1750 |
最高水平適用于市場上用于第一階段加工的帶殼未加工燕麥谷物。 最高水平適用于含有不可食用外殼的燕麥粒。 |
1.4.4 |
面向最終消費者的谷物、用于做爆米花的玉米和爆米花 |
750 |
大米除外 |
1.4.5 |
谷物碾磨產(chǎn)品,1.4.6中所列產(chǎn)品除外 |
600 |
大米加工產(chǎn)品除外 |
1.4.6 |
玉米加工產(chǎn)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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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1 |
為最終消費者投放市場的玉米碾磨產(chǎn)品 |
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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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 |
不面向最終消費者的玉米碾磨產(chǎn)品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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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 |
即食的預煮玉米粥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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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烘焙產(chǎn)品、谷物零食和早餐谷物 |
400 |
大米制品除外。 包括小型烘焙產(chǎn)品。 |
1.4.8 |
意大利面食 |
600 |
面食是指含水量約為12 %的面食(干的)。 |
1.4.9 |
供嬰幼兒食用的嬰兒食品和加工谷物食品 |
150 |
大米制品除外。 最高水平適用于投放市場的產(chǎn)品干物質(zhì)。 |
1.4.10 |
嬰幼兒特殊醫(yī)學用途食品 |
150 |
大米制品除外。 最高水平適用于投放市場的產(chǎn)品干物質(zhì)。 |
據(jù)了解,本法規(guī)自其在歐盟官方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第 20 天生效。自2024年7月1日起適用。
更多詳情參見: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OJ:L_2024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