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購買 “三無”減肥藥品,吃了三天后出現(xiàn)心慌、口干、睡不著等不良反應(yīng),自己藥停了卻為了賺錢加入了“賣藥大軍”良心不會痛嗎?
近日,桐鄉(xiāng)法院審理了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被告人鄭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并處罰金8萬元。
案情回顧
鄭某在一次偶然間看到了朋友圈的減肥藥廣告,想要減肥的她便花費588元購買了一瓶(30粒)。使用后發(fā)現(xiàn),瘦身效果明顯,但也出現(xiàn)了心慌、口干、睡不著等不良反應(yīng)。鄭某感覺到該產(chǎn)品可能存在問題,便不敢再吃。
在幫朋友購買該減肥藥時,鄭某受高利潤誘惑成為代理,就這樣在明知該藥品存在副作用的情況下加入了“賣藥大軍”。
鄭某通過微信朋友圈發(fā)廣告的方式吸引客戶購買減肥藥品,銷售金額共計3萬余元,從中非法獲利1萬余元。
該減肥藥品中檢測出西布曲明成分,屬有毒、有害的食品。
法院認為
被告人鄭某違反國家食品管理法規(guī),銷售有毒、有害減肥膠囊,銷售金額3萬余元,其行為已構(gòu)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鄭某歸案后能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認罪認罰,且積極退繳違法所得,酌情從寬處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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