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點攤炸油條過量添加明礬,致使油條中鋁殘留量超國家標準7倍。近日,光澤法院對一起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件依法公開開庭進行了審判,商販陳某獲刑六個月,被判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并被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一年。
案情回顧
2020年9月,光澤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對陳某生產銷售的甜、咸兩個品類油條進行抽樣檢查時發(fā)現,陳某在生產甜油條過程中過量添加明礬,經檢測,油條中鋁殘留量為737mg/kg,嚴重超出國家標準限量(≤100mg/kg)。南平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出具的《食品安全危害認定專家意見書》認定此次抽檢樣品,鋁的殘留量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
以案說法
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違反食品安全標準,在食品生產、銷售過程中,超限量濫用食品添加劑,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科普小知識:
明礬是傳統(tǒng)的食品改良劑和膨松劑,但是,其化學成份是硫酸鋁鉀,含有鋁離子,過量攝入會影響人體對鐵、鈣等成份的吸收,導致骨質疏松、貧血,甚至影響神經細胞的發(fā)育。我國食品添加劑標準對鋁殘留量有小于等于100毫克/公斤的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