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濰坊市市場監(jiān)管局根據(jù)收到的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信息系統(tǒng)不合格檢驗報告對青州市王墳盛泉食品廠進行檢查。經查實,該單位生產的山楂片(干片)(生產日期:2020年5月1日,規(guī)格型號:散裝稱重)“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項目不符合GB 2760-2014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該單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guī)定,對該單位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山楂片(干片)4箱(40㎏);2.沒收違法所得77.28元;3.罰款60000元。罰沒款共計60077.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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