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規(guī)定,市局組織抽檢了十一類食品共40批次,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8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餐飲食品14批次,其中不合格樣品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其中不合格樣品1批次。糧食加工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蔬菜及蔬菜制品5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4批次、肉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豆制品1批次、調味品1批次、茶葉及相關制品3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ㄒ唬┯珊惫?jié)接高糧油科技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竹溪菜籽油,酸值(KOH)檢出值為0.35 mg/g,標準規(guī)定為≤0.20 mg/g?,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由竹溪縣龍玉紅早餐店生產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檢出值為1030 mg/kg ,標準規(guī)定為≤100 mg/kg ,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三、對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十堰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已要求竹溪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guī)定,督促生產經營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2、食品安全抽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