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屯昌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對屯昌屯城何家花生油加工廠于2018年4月7日生產(chǎn)的花生油(規(guī)格:散裝)進行抽樣,經(jīng)檢驗,過氧化值項目不合格,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屯昌縣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已經(jīng)要求該企業(yè)召回上述產(chǎn)品。為做好監(jiān)督召回工作,現(xiàn)將召回產(chǎn)品的品名、規(guī)格等信息予以公布,詳見附表。
海南省食品召回信息表
召回食品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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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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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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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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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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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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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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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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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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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樣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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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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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產(chǎn)
企業(y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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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chǎn)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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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屯城何家花生油加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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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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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縣屯城鎮(zhèn)海中一路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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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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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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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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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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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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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7607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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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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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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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檢驗,過氧化值項目不符合GB/T 1534-2003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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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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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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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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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7.6-201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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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回區(qū)域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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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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