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土安全部最近第三次押后入境海運貨柜百分百安檢掃描的實施期。不過,該部亦就如何滿足這項規(guī)定尋求新意見。
《2006年港口安全法》規(guī)定,所有運往美國的海運貨柜在外國港口裝上開往美國的貨船前,必須經由非入侵性的檢查及輻射探測設備進行安檢掃描。美國原定于2012年7月1日達到這個目標,但國土安全部第三次把限期延遲兩年至2018年。有關官員指出,鑒于資源和技術限制,有關規(guī)定不可能實行;此外,該部把有限資源集中于檢查最高風險的貨柜,而規(guī)定與此方針相悖。
雖然如此,國土安全部于6月初向公眾收集意見,探討以新計劃、能力、模式、策略或方法,對運往美國的海運貨柜及非貨柜(如干貨/液體散貨、散貨以及滾裝運輸貨物)實施百分百安檢掃描。有關建議可以包括快捷、成本低廉、容易執(zhí)行及效果立竿見影的短期措施,或者需要進一步斟酌改善的長遠解決方案。當局特別希望解決方案是建基于現(xiàn)有措施,如「海關業(yè)界合力打擊恐怖主義計劃」,以及善用私人領域的資源和專業(yè)知識。當局期望藉此增加檢查運往美國的海運貨柜數量、提升全球的放射性/核子探測能力,以及減少缺乏監(jiān)管的核子和其他放射性物料在全球海運航線上航行。
該部將于今年夏季及秋季研究公眾提交的意見,期間可能要求提供額外資料。精辟的意見將于 2016年進一步討論,若有可行解決方案,將于2017年中進行實地測試。
長久以來,貿易及商業(yè)團體都反對實施百分百安檢掃描規(guī)定,認為多項測試已證明,有關措施是不切實際、欠缺成效以及有損全球商業(yè)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