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臺灣地區(qū)“衛(wèi)生福利部”發(fā)布部授食字第 1041303098 號《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容許量標準》修訂草案,本標準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修訂要點如下:
1. 修訂標準名稱;
2. 修訂乳及乳制品及嬰兒食品中銫134與銫137總和的限量;
3. 修訂其他食品中碘131及銫134與銫137總和限量;
4. 新增飲料及包裝水類別中碘131、銫134與銫137總和的限量;
5. 備注說明本標準適用時機及其他食品類別中銫134與銫137總和標準的適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