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EU)202/2014號法規(guī),對有關食品接觸塑料材料和制品的10/2011號法規(guī)進行了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新增2種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觸材料的單體;二是明確了雙氰胺單體的特定遷移限量為60mg/kg;三是將原有物質1,3-苯基二甲胺的限制,由單獨遷移限制改變?yōu)榕c新增物質間苯二甲基異氰酸酯共同限制,特定遷移總量為0.05mg/kg;四是對限制說明等進行了更新。
該法規(guī)將在發(fā)布20天后生效,并設定執(zhí)行緩沖期,即在2014年3月24日以前合法進入歐盟市場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即使不符合該法規(guī)要求,也可以繼續(xù)投放市場至2015年3月24日,直至存貨銷售完畢。
詳細信息參見:http://eur-lex.europa.eu/J0Html.do?uri=OJ:L:2014:062:SOM:E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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