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1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批準活性物質(zhì)精苯霜靈(Benalaxyl-M)的法規(guī)(EU)No 1175/2013.本法規(guī)自公布二十日起生效,從2014年5月1日起實施。
根據(jù)法規(guī)(EC)No 1107/2009條款13(4),歐盟法規(guī)(EU)No 540/2011附件進行相應修訂。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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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名稱
鑒定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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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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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DU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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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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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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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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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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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苯霜靈
CAS No 98243-83-5
CIPAC No 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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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hyl N-(phenylacetyl)-N-(2,6-xylyl)-D-alanin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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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0 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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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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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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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實行法規(guī)(EC)No 1107/2009條款29(6)的統(tǒng)一原則,食品鏈和動物健康常務委員會于2013年10月3日完成的精苯霜靈審查報告結論,特別是其中的附件I和II,應該考慮在內(nèi)。
所有評估成員國應特別注意:
(a)重返時對工人的保護;
(b)當應用于具有脆弱土壤或氣候條件的區(qū)域時,代謝產(chǎn)物BM-M2和BM-M3對地下水的風險。
使用條件應包括適當?shù)娘L險緩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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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參見: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3:312:0018:0022:EN:PDF